2023年湖北消费券设置商场券、超市券、餐饮券三种类别。所有类型的消费券均不得用于购买香烟或加注机动车燃油。
(一)商场券:50元、80元、120元(200-50)(320-80)(480-120),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服装鞋帽专卖店、钟表眼镜店、珠宝首饰店、体育用品店及家电卖场、家居卖场、手机专卖店等线下实物零售商店。
(二)超市券:20元、50元、80元
(80-20)(200-50)(320-80)
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礼品文具店、药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包括加油站内具备单独收银条件的超市(便利店);
(三)餐饮券:30元、60元、100元(120-30)(240-60)(400-100),限使用于餐饮门店(含外卖)。
根据咸宁市政府官网公布的消费券使用指南,咸宁市内可以使用消费券的商超包括华联超市、家乐福超市、沃尔玛超市等,还有一些本地的小型超市和便利店也可以使用。消费券的使用范围主要集中在食品、日用品等生活必需品类,可以有效促进市民消费、带动经济发展。当然,消费券使用还有一些注意事项,例如消费券有效期、使用金额和门槛等,市民在使用前应仔细阅读相关规定。
商场券仅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服装鞋帽专卖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
消费券需在各指定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商场等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并在线支付时方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商场券满减额度:
包括40元、80元、120元三种面额。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消费券面额3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费券。
即:满120元减40、满240元减80元、满360元减120元